1.体育器材保管员是体育器材保管的第一责任人。
2.体育器材及财产必须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并保持帐物相符。
3.所有体育器材及物资,必须分门别类整齐规范放在固定的位置,体育器材保管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
4.体育器材保管员与教师应注重做好体育器材的保管和维修工作,做到勤俭节约。每月对所保管的器材盘点一次,对不能使用的器材,应报学院资产管理部门,经批准后作注销处理。
5.为确保体育教学和运动队训练的开展,体育器材不能长期借用,有必要借用时,须经部主管领导批准。
6.体育课教学、课外活动、运动队所需器材,应先由体育教师在保管室登记借用。各班体育委员必须持学生登记卡借用体育器材,课后应按时如数归还。
7.学生不能擅自进入体育保管室,违者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凡丢失或损坏体育器材,保管员应根据情况,按规定处理,原则上照价赔偿。
9.体育器材管理员要对学院运动场地和运动场地上的体育设施进行管理。
10.保管员要坚守岗位,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确保所管器材的安全完好。
11.按时完成领导和上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